2019年7月的一天,湖南省湘潭县姚女士到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其丈夫欧阳某某与潘某某重婚案,经审查其材料时发现本案不宜由我院管辖,姚女士及其丈夫均系外地人士,重婚案件发生地也不在黄平县,经耐心询问后得知其丈夫欧阳某某在黄平县租房子居住,之所以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是因为到相关地区信访都得不到解决,到我院信访已是其最后一线希望。
由于该类案件为自诉案件,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受理,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受理,必须有证据符合受 理条件。当得知姚某某的困难和无助后,黄平县检察院接访检察官一方面对姚某某释法说理,帮其寻找解决途径,引导其收集证据,并及时与黄平县公安局进行协调,争取把该案办实。经过努力,黄平县公安局对姚某某控告案进行了受理,依法向黄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案在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姚某某感慨说:“感谢检察官!我多年辗转各地的诉求,终于在黄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帮助下得到圆满解决。”2020年1月16日,姚某某从湖南省湘潭县给黄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寄来“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再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