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季度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2件20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5件6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0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34件5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6件37人,共决定不起诉46件80人;不起诉率为68.38%;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34人。
(二)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4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人;纠正公安机关漏诉1人,同比持平;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
5.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