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院第二季度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数据
(一)基本情况。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5件41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0件20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人,同比减少21.43%。
2.共受理审查起诉51件7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6件33人,共决定不起诉25件33人。
3.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1人。
(二)质量指标。
1.捕后不诉1。
(三)诉讼监督。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
2.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人。
3.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2件次。
4.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